【你見過這樣的電動車嗎?】時速超60公里,後車座焊接著鋼架、木板,不僅能坐人,還能載貨,它們忙忙碌碌地穿梭在鄭州各大商貿批發市場。這樣的“二輪貨車”,交巡警叔叔說,要嚴查!
  □東方今報見習記者 劉羽/文
  首席記者 劉棟傑/圖
  一輛電動車,也能“身穿鋼鐵鎧甲”?昨日上午,鄭州市民孫先生向東方今報記者爆料稱,在航海東路,一輛迎面駛來的“鋼架”電動車,撞壞了他車前的保險杠,電動車卻“毫髮無傷”。私自改裝,加鋼架、木板,用來拉貨的電動車,能上路嗎?交巡警表示:“非法改裝車違法上路,目前正進行查處。”
  【現象】
  改裝電動車橫行批發市場
  昨日,東方今報記者在鄭州某鞋城附近看到,這些改裝後的電動車,搖身一變成了“二輪貨車”,不僅能夠載人,還更方便拉貨,有的甚至在車尾綁著雙輪板車,左閃右躲地穿梭在機動車道上。
  該鞋城附近一家鞋店門口的人行道上,停著不少電動車。記者粗略數了數,停放的57輛電動車中,就有35輛車加裝了木板,或焊接有鋼架。
  在鞋城東側一電動車銷售點,記者看到,有一款名為“拉貨專用”的電動車,其價格在2550元~2800元。見記者好像有購買意願,店主熱情地介紹起來:“這種專用拉貨電動車號稱‘超級載重王’,不怕撞,摩托車配置,能帶400斤~500斤貨。”店主還說:“這種車充滿電,一次最少能跑50公里,鞋城的人都是用的這車。”
  記者觀察發現,這種“拉貨專用”電動車沒有腳蹬,腳踏板約有50釐米寬,后座是長約60釐米、寬約40釐米的鐵架子,前後都可以載物。
  【調查】
  改裝僅需幾十元 老闆稱“沒人查”
  據鞋城附近銷售電動車的店主介紹,要想改造,僅需幾十元,就能在電動車后座加裝木板,而且“交巡警不查”。
  鞋城附近一家電動車維修店的老闆稱,自行車式的電動車可以改裝,全包式電動車不好安裝鋼架,但可以在車後安裝木板,加一塊兒木板僅20元錢。“這種車上路會不會被查呢?”老闆則表示:“沒人查。”
  在鞋城入口處,一位正在改裝電動車的工人告訴記者:“普通的電動車后座,一般能綁15雙鞋。但是,車後頭裝上鋼架,只要幾百塊錢,一次能放四五十雙鞋,方便省事兒。”
  隨後,記者探訪了鄭州火車站附近的商貿城,也見到了不少加長加寬的電動車。其中,有輛經改造的電動車,僅剩車的“骨架”,車身僅由幾根鋼管支撐,前腳踏板、後車座都焊接著鋼架,車后座右邊裝了二十多個紙箱,車后座左邊還坐了一個成年人。
  【說法】
  交巡警一旦發現 將依法處罰
  鄭州交巡警三大隊沈警官表示,目前交管部門正對這種“非法改裝車輛”進行嚴查,一旦發現這種車輛,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據沈警官介紹,目前,在鄭州市京廣鞋城、火車站銀基商貿城、南三環中陸廣場等商貿批發城附近,均存在這種經過改裝的電動車或三輪車。沈警官表示,一經發現,將現場依法暫扣,並可強制要求其拆除加裝的承重裝置。
  “凡是私自改裝的車輛,沒有生產許可證的,都屬於違規車輛。”沈警官說。
  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1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兩輪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並且劃入機動車範疇。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小電電”搖身一變成了拉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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