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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記者郭玉強通訊員白芮寧報道)近日,中國石油大學2012屆畢業生小劉,因母親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無法到簽約單位就業,於是給就業單位發函,要求解約,但就業單位不給小商務中心劉出具“解約函”,無奈,小劉將該單位告上法庭。審理此案的新疆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大學畢業生,不要輕視《就業協議書》的法律效力。
  解除“就業景觀設計協議”引訴訟
  2012年12月,小機車借款劉與新疆正通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通實業)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簽訂了《北京地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約定小劉畢業後到正通實業就業。
  2013年4月25日,小劉向澎湖民宿正通實業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表明由於家庭原因自願放棄到正通實業就業的機會。
  4月26日,正通實業向小劉回覆郵件稱,同意和小劉解約,但不能給其開具“解約函”。7月2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機械與儲運工程學院在小劉提出的解除三方就業協議的申請上簽字蓋章,表示同意。其後,小劉和正通實業因解約事宜多汽車貸款次協商未果,8月23日,小劉將正通實業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解除“就業協議”。
  10月12日,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小劉稱為瞭解約,曾開具三份其母親做手術證明,但正通實業認為小劉解約的理由是托辭,因為在簽約之前三方就已達成共識,要求徵得學生家長同意。簽約的三方(中國石油大學、小劉、正通實業)就業協議的法律意義就是約定畢業生畢業後到單位報到,但正通實業認為三方協議實際上對企業來說並非強制性約定,如果畢業生對企業提出解約要求,可以不來報到,但公司不出具“解約函”■且簽訂的就業協議第五條規定,“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協議。若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需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根據該條規定,小劉違約在先,正通實業不認可小劉的訴訟請求。
  11月26日,經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小劉與正通實業自2013年4月26日起,解除就業協議,小劉可自行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案件受理費、郵寄送達費,由小劉承擔。
  違約需擔責
  審理該案的法官王太初說,每個畢業生找到用人單位後都要先簽訂《就業協議書》,這個協議雖然是意向性的,但各個高校的就業指導中心和用人單位都要蓋章才能生效,之後用人單位和學生再簽《勞動合同》。
  據記者瞭解,現在大學生找工作時,有不少學生手裡都捏著幾份《就業協議書》,違約的畢業生也不少,這些學生普遍認為這不是不講誠信,而是雙向選擇。王太初說,這種想法其實是錯誤的。草率地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是有風險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的《就業協議書》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不能輕易反悔。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要承擔法律責任。新疆律師協會勞動爭議委員會委員、
  新疆鼎澤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嚴成說,《就業協議書》的合法性毋庸置疑,實際上也是最值得大學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共同關註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單位、個人、學校三方的協議意向,因此往往在法律定性上比較複雜。
  嚴成提醒畢業生,在與意向單位簽定《就業協議書》時,對待附加協議要更加認真謹慎,因為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幾乎等同於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仔細斟酌後再簽,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輕易違約。  (原標題:新疆克拉瑪依:簽訂“就業協議”違約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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